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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第二批次招生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 2023-05-04 编辑:CZY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政策,结合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专业

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招收自然地理学及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以及资源与环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2023年第二批次招生招生专业、导师、方式及计划请以以《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二批次)》、《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型第二批次)》(www.grs.ynu.edu.cn/info/1010/4335.htm)及《云南大学2023年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www.swugs.ynu.edu.cn/news/notice/post/vIp1hct8zK)公布信息为准,目录中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可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招生。特别提醒:本单位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注意满足《云南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并参考报考流程报名。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考生还须同时满足本单位“申请-考核”制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其中报考地理学(0705)博士研究生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研究生阶段或长期从事的研究方向(领域)与报考导师从事的学科方向(领域)相同或相近。

2.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同等英语水平(如新托福成绩≥90、雅思成绩≥6.0、第一作者发表英文学术论文、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等)。

3.在职人员报考本院博士研究生需提交2020年(含)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英文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1项,或专著1部。

4.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

报考资源与环境(0857)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研究生阶段或长期从事的研究方向(领域)与报考导师从事的学科方向(领域)相同或相近。

2.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

五、报名及考核流程

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并向本院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

时间:2023年5月4日14:00~2023年5月17日14:00。

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

报名费:135元/人,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收取,逾期不再补交。除重复交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基本报考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内应包括专家的联系方式。推荐书纸质版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同时推荐人须发送一份《专家推荐书》至拟报考博士导师邮箱。

(3)应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具体操作可参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附件1)。

(4)往届生报考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

2.《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及所要求的各项材料

包括:申请信、个人简历(带照片)、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在学硕士证明、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或海外留学证明、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或拟录用论文)证明、参与的科研项目及任务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应届生)、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提交材料按照《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的格式装订。

3.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还应参考《云南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需在2023年5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至太阳成集团tyc234cc杨子涵老师处(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太阳成集团tyc234cc,邮编:650504,联系电话:0871-65940990),并将除专家推荐书之外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gs_ires@163.com)及拟报考导师邮箱。纸质材料请务必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以保障能顺利送达。

注: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对考生报考资格及指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将提交学院考核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专家组评审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权重20%);

2.专业基础水平(权重30%),考查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情况、社会认知情况、专业关联性、学习经历、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情况;

3.科研潜力(权重50%),考查项目主要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的情况及水平,科研获奖情况等,以及考生在研究计划中体现的科研潜力。

初审合格(≥60分)的考生,根据初审成绩排名,按照所申请导师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初审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环节总分。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预计安排在2023年5-6月,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安排届时由学院通知。学院将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抽题作答、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方式,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形式由各专家考核组决定,考核将对各科目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须向本单位提交诚信承诺书。

考核科目包括:

1.申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专业英语的阅读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

2.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和方向的知识掌握情况。

3.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及对未来科研方向的兴趣与思考、表达交流、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

综合考核成绩=20%×申请-考核外语水平+ 40%×申请-考核专业基础+ 40%×申请-考核综合能力。

(五)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我校体检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

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若体检合格可拟录取为本院博士研究生。

六、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监察小组,对选拔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相关导师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事宜以学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博士招生考试及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信息。

(三)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方案由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0871-65940990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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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